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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首次申报指南

发布者南充质安站    发布时间:2009-07-02

一、企业取得资质半年内必须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,否则不予受理。

二、申报前应在省建设厅科技处806室购置密码锁。

三、必须符合《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和发放事项指南》申请条件的规定:

1、建立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,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;

2、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;

3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,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;

4、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(法人代表、分管副经理、安全科长;建造师或建造员、专职安全员)经考核合格,取得安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;

5、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四川省建设厅考核合格,颁发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”的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》;

6、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;

7、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;为从业人员(含特种作业人员)统一出资在社保缴纳工伤保险费清单或证明原件和发票复印件(验原件),发票上必须有单位名称及代号,并提供社保局的查询电话。

8、施工现场的办公、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、设备、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规程的要求。

四、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内容相符。

五、书面申报材料。

六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,对书面申报材料中,如本企业不涉及的条款,可用文字说明缺省理由并加盖公章。

七、所有资料封面及部分内容须加盖企业公章(如职业病防治措施、应急预案等)。

八、企业确认网上和书面申报资料准确无误后,将网上申报资料提交,将书面申报资料送交市质安站,审查合格后三十日内统一上报省建设厅审批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00八年十一月十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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